全球电动车网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正文

装GPS电动车被盗 商家告知电动车位置后无需赔偿?

[核心摘要]2015年10月初,市民蒋女士在中华路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销售人员建议她安装GPS,即便电动车丢失还能进行定位。于是,蒋女士当场在中华路一家店铺安装了GPS。合约上约定,如果电动车丢失,商家有义务在60天内监控到电动车所在位置,反之必须赔偿一辆新电动车。

  蒋女士的新电动车安装GPS后没多久,就被盗了。根据合约,电动车丢失60天仍没有消息,GPS商家应赔偿一辆电动车。不过,在蒋女士的电动车丢失超过60天后,于日前有了消息。近日,蒋女士找该GPS商家要求赔偿一辆新电动车,理由是其电动车丢失时间已超过合约中约定的60天,商家理应赔偿一辆新电动车。但商家则认为他们已告知蒋女士的电动车所在,不同意赔偿。


  电动车被盗商家拒赔

  2015年10月初,市民蒋女士在中华路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销售人员建议她安装GPS,即便电动车丢失还能进行定位。于是,蒋女士当场在中华路一家店铺安装了GPS。合约上约定,如果电动车丢失,商家有义务在60天内监控到电动车所在位置,反之必须赔偿一辆新电动车。

  当月18日,蒋女士去南棉路购物,晚7时多发现电动车被盗。第二天,她立即向GPS的商家——深圳市泰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南宁总部(以下简称商家)提交了相关资料。

  在蒋女士提交资料40多天后,商家通知她电动车有了消息,监控到在扶绥县,但必须其本人到当地派出所领取。当她赶到扶绥县时,发现商家所说的电动车并不是自己的。商家工作人员对此回复是:蒋女士提交材料时没有核对清楚信息。

  2015年12月19日,距离提交材料已满60天,蒋女士的电动车仍没有消息,她便找到商家讨说法。工作人员称要核对材料,让蒋女士7天后再过去。之后,蒋女士提前找到商家。在一番推脱后,商家称再过3天就赔一辆新电动车。

  之后事情出现了转折。2015年12月29日,工作人员告知蒋女士已经有电动车的消息,现在扶绥的派出所里,建议蒋女士带上资料过去领取。此时,蒋女士已经不想追回被盗的电动车,她认为此时已经过了协议上说的60天时间,商家理应赔偿一辆新电动车,但商家不同意。

  那么您觉得商家该不该赔付蒋女士一辆新车呢?

  一辆车对于商家来说,损失并不大,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一个消费者的投诉和抱怨,远比一辆车的损失大得多。


转载请注明出自“全球电动车网”: http://www.qqddc.com/html/news/201602/news_41232.html

相关阅读责任编辑:冯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