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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骑电动车安全是关键

[核心摘要]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不少中学生也加入到“电动车大军”队伍中来。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可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学生家长对此并不了解,给孩子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现场:小事故引来大围观

    21日中午12点10分,赤坎大同路与民权路交接处,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由某中学高三年级的女学生驾驶的电动车相撞,2车司机跌倒受伤,其中女学生伤势严重,颈部流血,倒地后动弹不得,疑是盆骨骨折。

    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看到大同路与民权路交接处路口倒下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一名高中女生痛苦地睡在地上,另一名男子则坐在摩托车旁边。不一会儿,医院救护车到了,将女学生抬上车,送去医院作进一步检查。

    事发后,现场很多市民围观,大家对学生骑电动车出事故表示关注。不少市民表示,学生驾驶电动车上学很危险,应引起包括交通部门、学校、家长各方的重视。

    投诉:学生骑电动车发生事故难追讨赔偿

    赤坎幸福路居民黄先生说起那天晚上他母亲被一辆未成年学生骑的电动车撞倒的事故,还很气愤。他告诉记者:“我妈今年58岁了。本月11日那天晚上7点多,我妈往吉祥路方向走,打算到北桥公园跳舞。在路上,突然一辆电动车突然从后面撞过来,造成我妈右腿膝盖上方闭合性错位骨折。”同时,该电动车也跌倒在地,伴随一起倒地的,还有一张幼稚的面孔。

    黄先生说,16岁以下的学生没成年,不负相关的责任。而当他联系了该名学生家长时,却发现其家庭并不宽裕。据该名学生的家长表示,儿子多次央求他买电动车,说学校离家远,上学不方便。后来,家里虽然没多少钱,但还是想办法给他买了邻居的二手车。没想到开车不到一个月就出事。该名家长一直向黄先生赔礼。黄先生说:“我妈知道这名小孩家里贫困,就不提出要他赔偿。”

    赤坎海棠路居民李先生的儿子读初三。他告诉记者,上个月8日是儿子的生日,而儿子的生日愿望就是要一台漂亮的电动车。李先生刚开始不同意,但在儿子的软磨硬泡下,也考虑到儿子个子长得很高,骑车应该没问题了,所以,就他买了一台。

    李先生说,没想到他儿子第二天就骑上新车去上学,更没想到在放学回来的路上与同学的自行车相撞,摔得鼻青脸肿。

    调查:学生代步工具更新换代

    记者随后走访赤坎几家中学,发现不少骑电动车的学生身影。记者来到赤坎吉祥路,市七中附近一家商店的营业员说,早两三年,几乎没有学生驾驶电动车辆来校,而从去年开始,电动车辆逐渐成为一些中学生的代步工具。

    记者在吉祥路、幸福路、海滨七路等路段观察,随后,也来到霞山人民南路、解放东路、解放西路、文明东路等路段采访,都不时可以看到发现路面上驾驶电动车辆的中学生,他们都没有戴安全头盔,有些学生速度相当快,远远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规定,不但驶上了机动车车道;有的还在机动车道内相互追逐,有的车上竟然坐着3个人。由于自控能力差,骑电动车学生的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交通事故的又一安全隐患。

    学校:不赞同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上下学,学校是反对的,老师们认为,电动车车速快、稳定性差,学生年龄小不易控制,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市五中一名老师表示,学校是不赞成学生开电动车的。出了校门就是康宁路,道路上车流量相当密集,正是这样的特殊位置,使学校时时绷紧着交通安全这根弦,丝毫不敢放松,学校一直坚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霞山二十中一名老师对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上下学这种现象深表忧虑。她认为,各学校都应制定严格的校规,严禁学生驾驶电动车辆来校。不过,她也承认,对于驾驶了电动车辆但不在校园内停放的学生,学校很难管理。

    家长:支持反对各有主张

    对于中学生驾驶电动车上学放学,记者发现家长们的看法有所不同。一些家长认为,现在的学生学习任务重,时间非常宝贵,让孩子驾驶电动车上下学,为的就是给孩子多“挣”些时间。市民黄女士说,自己的小孩今年高一了,夫妻俩都上班,根本没时间接送小孩,为了不让孩子那么累,就给她买了电动车。至于安全问题,这位母亲说:“相信孩子会注意的。”

    还有一些家长虽然给孩子买了电动车,但对安全问题还是有一定的顾虑。吴先生就是如此。他忧心忡忡地说:“孩子今年上初三了,每次放学回来都喊累,嚷着要买电动车,我们反对也不成。电动车买回来后,孩子上学、放学的时候我们都提心吊胆的,安不下心来,站在家门口左顾右盼。希望学校能对学生多多教育。”

    记者发现,被访的市民大部分对学生驾驶电动车上学放学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孩子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差,在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车车速太快,不仅给家长带来心理负担,同时也给孩子埋下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这部分孩子的管理。

    交警:中学生骑电动车隐患多

    有交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得高于每小时20公里,但大多数电动车车速都超过了这个限速。加上目前湛江对电动车的管理尚无定论,电动车的归属管理上也出现了空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辆上路的中学生进行管理和处罚,但是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却很难,一方面是现在的中学生的身高体型与真实年龄有很大差别;二是即使是处罚也最多是口头教育,罚款、暂扣车辆都不合实际,一来学生交不起罚款,二来是学生心理承受能力不强。而口头警告只能治标不治本。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交警部门已经多次采取进校园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状况,听取校方的意见和建议,寻找湛江新形势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新办法,加强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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